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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系1998年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新乡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素质、科学管理”的建所宗旨。建所当年,就被评为“新乡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和“河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   我所成立十几年来,凭着精湛的法律知识、娴熟的业务技能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企业、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并为我所顾问单位和新乡市多家大、中型企业的设立、改制、兼并、重组,进行法律策划和全程操作,提供所需的全部法律文件,在我们的运作之下,多家企业顺利完成了改制、重组,公司平稳过渡,至今经营状况良好,各方面业务蒸蒸日上,达到了企业、公司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改制之初设订的各项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我所在社会中介机构中第一批进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并先后被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多起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我所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规范”的破产管理原则,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全面认真的履行管理人职责,已成功办理了多起破产案件。   我所现有专职律师、行政人员三十余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研究生三人,法学博士一人。我所律师不仅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非诉案件,而且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闻单位、银行、保险公司及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我所全体执业律师均有较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娴熟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雄辩的口才和敏捷的思维能力,承办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并积极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参加学术研究团体,已有多名律师在国家、省、市级报纸、刊物上发表了上百篇理论研讨文章。   我所注重团队合作,分别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公司(企业)、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等业务部,律师之间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多次安排数名律师组成律师团成功办理了多起诉讼、非诉讼业务。   我所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以科学、规范、民主的管理推动我所的快速发展,经过不懈的努力,我所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业务精湛、道德高尚、廉洁自律、高效优质的律师队伍,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联盟律师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